【SAP
注:以下内容本质上是发货提醒,商品并没有出库。
- 集中发货。
事务代码:VL10A
维护好发运点、创建日期等,点击“实行”。
绿灯表示待发货。
黄灯表示应发未发。
选中某行,点击“dialog”。
在发运页面上,选中某行,点击保存。
刷新集中发运界面,发现那条记录已经消失。
2. 修改发货。
事务代码:VL02N
输入刚刚生成的发运单。
点击document flow可以看到发运单所依据的销售订单。
选中某行,可以删除发运行。
3. 单独创建发运
事务代码:VL01N
该画面上的选择日期,要晚于销售订单上的产品可获得日期。因为如果仓库里没货,就没法发货。
选择10个,点击保存。
再次进去,数量变为90.